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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政府「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公告-如附件

說 明:
一、 依據本縣111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 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三、 旨揭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1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
四、 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報名表件及工讀職缺,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下載。
發布單位: 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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