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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政府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及「特定對象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說明
(一) 報名時間:110年4月28日起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止。
(二) 工讀期程:110年7月5日至8月24日。
(三) 工讀地點:本府及所屬單位(詳見報名簡章)。
(四) 報名資格:本人設籍本市,需為29歲以下青年,暑假前就讀國內各大專院
校日間部,且已在學一年以上之大專學生(詳見報名簡章)。
(五) 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方式,請將活動簡章所列各項「報名應檢附資料」之影本,親送或郵寄掛號至:30050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新竹市政府勞工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新竹市政府110年度暑期工讀」。
(六) (六)報名簡章索取及相關資訊查詢:請至本府勞工處網站(https://dep-labor.hccg.gov.tw/)下載報名簡章,或至本市各區公所社政課索取紙本報名表。
發布單位: 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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