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1份,請查照。

發布單位: 衛生保健組
說 明: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3日肺中指字第1114300137號函辦理。
二、辦理有關防疫個資作業時,請依旨揭指引(如附件)辦理並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