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大仁科技大學因應嚴重傳染性肺炎
申請緊急紓困補助辦法
110.06.08 緊急防疫小組會議通過
110.06.08 行政會議會議通過
一、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
(一)本校學生且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
二、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學生家中經濟受疫情影響者,經學校機制審核確認後給予學生紓困助學相關經費,酌予補助9,000元至18,000元。
(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符合上述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條件且109學年度第2學期有租賃事實者,依學生租賃住宿所在縣市區域,每月酌予補助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3個月。
2.109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四、申請文件及方式: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
1.必備文件:
(1)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書:學校首頁→防疫專區→緊急紓困補助→辦理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書→填表列印→申請人及家長簽名→導師填寫訪談紀錄並簽名
(2)學生本人或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2.其他佐證文件(經審核可提高補助金額):
(1)因疫情導致全家生活陷困證明,如: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 之失業證明、無薪假證明、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或其他足以證明有非自願性減班、減薪情事等。
(2)任何可具體證明家庭經濟及財力上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有困難之文件,如:本人或家中主要經濟來源之確診住院、居家隔離證明等。
3.將申請書(申請人、家長及導師簽名)、戶籍謄本及其他佐證文件郵寄到本校生輔組。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
1.申請書(校內):學校首頁→防疫專區→緊急紓困補助→辦理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申請書→填表列印申請人及家長簽名
2.租賃契約影印本(須有租屋起訖日期、租屋地址及出租人姓名)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跟房東索取或由承租學生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或親自到租屋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
4.將申請書、租賃契約影印本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拍照或掃描後,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djaa1234@tajen.edu.tw
五、相關資料繳交方式(因須遵守個資保護法規定):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採郵寄方式(掛號)寄至『大仁科技大學生輔組』或親自繳交至生輔組(於工作日收件並確認文件備齊後,申請系統會顯示「已收件審核中」,若有疑問請電洽08-7624002轉1624 王教官)
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表 (<--- 請填表單 )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採電子郵件方式djaa1234@tajen.edu.tw (於工作日收件後,將以E-mail回信告知「已收件」,若於3天內未收到回覆信件,請電洽08-7624002轉1306曾教官)
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申請 (<--- 請填表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