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業經該部於109年8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520號公告修正案
說 明:依衛生福利部109年8月11日衛授疾字第1090101523號函(附件)辦理。
發布單位:
衛生保健組
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