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3)年10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30101006號令,修正發布「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請查照。
發布單位:
衛生保健組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24日衛授疾字第1130101009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附件一.PDF
附件二.pdf
附件三.pdf
附件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