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董事及專任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者(不含研究生)。
二、申請時間:112年2月20日至3月18日止。
三、繳交資料:申請表及服務學習時數表。
四、收件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1624)。
五、申請學生應於申請截止日以前完成「校內服務學習時數」,日間部學生20小時,進修部及進修院校學生10小時。請申請學生自行尋找學校行政(或教學)單位做服務學習,本學期在校外實習及營區專班免做服務學習。
六、獎助方式:日間部學生發給助學金壹萬元整、進修部及進修院校學生發給助學金陸仟元整。本助學金每學期申請一次。